欢迎来到星企诚官网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电话咨询

18054239857

快速核名

返回顶部

首页 > 最新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章作者: 星企诚 来源: 国税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 2021-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问: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部分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星企诚:【www.xqc123.com】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标签:代理记账
专业团队
十年工商财税行业经验,注册会计师高效应对各行业企业难题
标准流程
手机短信、微信及服务号实时推送流程节点,企业财税状况随时查看
价格透明
所有业务收费标准规范,拒绝任何隐形消费,性价比行业领先
一站式服务
专注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资质许可、知识产权等全周期企业服务